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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訂房:
請您於上午09:00至晚上21:00打電話訂房,並告知訂房的日期、房型、房間數、人數、天數、聯絡姓名電話等資料,我們將馬上回覆您是否有房間。
訂房專線:0985-337235或0921-025218許小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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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確認後,請旅客於三天內(含訂房當日)將訂金匯入指定帳戶(訂金為房價的30%),完成訂房手續。逾期自動取消訂房記錄,不再另行通知,餘款於現場現金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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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款帳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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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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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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帳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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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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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公中正路郵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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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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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4100604308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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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麗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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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於匯款後,來電或E-mail (sea1234555@yahoo.com.tw)告知匯款人的匯款日期,匯款金額,匯款帳號後5碼數字,以便查核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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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到您的來電告知匯款後,查詢訂金確認後會再以電話或簡訊告知 (訂房日期、房間數、訂金及餘額) 謝謝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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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解約時,應通知本民宿,並得要求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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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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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7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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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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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4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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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3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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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
7. |
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一天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20%。
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 |